校企合作拓展工作岗岗位职责
发布时间:2020-12-10

1.巩固维护原有校企合作单位,每月与原有企业联系不少于8家。

2.开拓新市场,全年校企合作管理费收入不少于20万元(遇不可抗力除外)。

3.全年签订政校企或行业合作协议1项以上,沟通联络、筹建产业学院1项。

4.全年引进企业捐赠或共建实验室总额5万元以上。

5.协助各系开发教师实践基地,引进企业行家里手加入校外兼职教师队伍。

6.统筹规划各系顶岗实习双选会,协助各系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相关工作。

7.跟踪学生顶岗实习工作,与实习指导教师共下企业。学生顶岗实习期间,每月与实习指导教师下企业次数不少于4次。

8.学年结束,撰写全院校企合作调研报告一份,总结分析当年校企合作状况,提出建设性、可行性建议。

9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